贵州省水利水电建设管理总站文件
黔水建总站〔2011〕19号
贵州省水利建设市场招标代理机构
市场行为检查(现场检查阶段)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招标代理机构:
为切实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通知(黔委厅字〔2011〕36号)和水利部及我省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排查整改工作实施方案(黔水建〔2010〕77号),加强对水利建设市场招标代理机构的准入和市场行为动态管理,省水利厅印发了《贵州省水利建设市场招标代理机构市场行为检查工作方案》,要求各招标代理机构对照检查内容及检查要求进行自查,并完成《贵州省水利水电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市场行为动态检查登记表》及相关资料的报送。
按照上述《检查工作方案》,对各招标代理机构的市场行为检查工作,现已经进行到现场检查及专业代理能力测评阶段,我站将按省水利厅要求具体负责并组织该项工作。现将有关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检查形式
1、 组成现场检查工作组;
2、对各代理机构的现场检查工作时间视各企业的情况确定,一般为半天;
3、现场检查情况将与各代理机构负责人交换意见;
4、检查结论报厅建设处备案并进行公告。
二、检查时间
各代理机构接受现场检查时间安排表附后。
三、现场检查工作内容
对照《检查工作方案》中要求的内容进行:
(一)对照《检查登记表)内容对代理机构的水利水电项目招标代理合同、招标投标活动档案、业主评价等相关资料证明原件进行核验;
(二)现场对照本人,核验代理机构注册人员及水利相关专职人员执业资格及专职身份的真实有效性和变更情况;
(三)对变更后未接受过专业代理能力测评的代理机构注册人员及水利相关专职人员进行现场测评;
(四)对代理机构规章制度、档案管理等平台建设情况进行检查。
四、要求水利建设市场各招标代理机构对照现场检查工作时间安排表,提前安排好本公司各工作事务。积极配合,充分准备,确保各项核验及测评工作顺利进行。
五、建管总站联系电话0851-5608268,5938103。
附件:招标代理机构市场行为现场检查时间表。
二○一一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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